吹风机作为常见的电动个人护理电器,若要进入美国市场销售,必须通过FCC(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)认证,以确保其电磁兼容性(EMC)和射频(RF)辐射符合美国法规要求。
吹风机FCC认证的适用标准如下:
FCC Part 15B
适用于所有使用交流电源或电池供电的电子设备(包括吹风机)。
测试项目:
传导发射(Conducted Emission):检测电源线上的电磁干扰(频率范围150kHz-30MHz)。
辐射发射(Radiated Emission):检测设备整体向外辐射的电磁波(频率范围30MHz-1GHz)。
静电放电(ESD):模拟人体接触设备时的静电放电对设备的影响(可选,部分场景要求)。
FCC Part 15C(若适用)
针对带有射频功能(如蓝牙、Wi-Fi)的吹风机,需额外符合射频暴露限值(SAR测试)。
普通吹风机若无无线功能,则无需此部分。
办理吹风机FCC认证需要准备的样品与资料
样品要求:
2-3台完整功能的吹风机(含电源线、说明书)。
样品需与量产产品完全一致(包括外壳材质、电路板布局)。
技术资料:
产品说明书(需标注FCC警告语,如“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”)。
电路图、方框图、BOM表(关键元器件清单)。
用户手册(需包含安装、使用注意事项)。
标签设计图(需包含FCC标志及型号信息)。